复工复产 | 措施有力度,服务有温度,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助力复工复产

2022/5/18

   随着疫情形势不断向好,金山区正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市生态环境局有力指导下,区生态环境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出台实施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9+6”措施,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复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方面列出了需要企业重点关注的九方面事项,提醒企业重视风险防范,避免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另一方面提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六方面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架桥铺路”,以实际行动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各园区、企业、环评单位等及时宣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环评与排污学科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让企业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及时办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事项,帮助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和运营压力。

   主动协调疫情期间危险废物收运处置,建立微信群及时了解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对贮存超量企业主动对接协调处置单位和运输公司,排除企业因危废处置不及时可能导致贮存不规范的隐患。

   遇到企业排污许可等方面问题,均及时回应,积极指导企业规范落实许可要求、按期上报执行报告。对因疫情无法开展自行监测情形,指导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政策运行,延后提交相关情况,鼓励企业度过难关。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金山区企业复工复产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局执法大队、街镇(园区)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在帮扶指导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的同时,及时收集反馈企业的难点痛点,助力解决企业燃眉之急,截至目前,局执法大队检查159家次,街镇(园区)检查892家次。此外,积极参与区安委办组织的企业履行安全环保情况专项监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2022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环保督查行动。

   制定《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组织各镇(园区)立即行动,下发《企业自查表》,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突发性环境事件和重点环保设施、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在疫情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在发现河道油污污染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导属地开展污染物控制,与属地一起开展溯源排查,通过三监联动和区镇联合,在很短时间查明原因,清理现场,保证了区域水环境质量。

   疫情防控期间,对本区抗疫保供的临时性建设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本轮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规划环评要求的上述临时性项目,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或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扩大环评告知承诺范围,对18个行业38类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环评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对本区抗疫保供的临时性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可免于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等手续。对本轮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上述临时性项目的,排污单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办排污许可手续或自行完成排污登记;简化排污许可证变更形式,排污单位仅变更基本信息的,可先在执行报告中说明情况,后续结合其他变更事项办理相关手续;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期的排污许可证,可以在本轮疫情社会面解控后的3个月内完成延续、换发等手续,期间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

   一是全力支持疫情保障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防疫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比如康黎诊断试剂,为核酸检测企业,在疫情初期申请相关项目,区局急事急办加快审批环评,获得企业好评并送来锦旗。二是积极与区投资促进办对接,积极宣传落实市局针对疫情期间重点项目的特殊政策,如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排污许可证和环评审批两证合一。三是积极争取市环科院、市节能减排中心、市建科院等技术评估单位支持,对重点、疑难项目通过线上召开技术评估会方式开展专家评审(共召开线上评审会6个),为企业争取了时间。疫情以来共办理环评审批9件。

   下阶段,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践行环保“五步工作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从轻或免于处罚;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实现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环评审批,全力以赴抓实抓细抓好复工复产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