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组织召开长三角区域首批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宣贯培训会

2021/6/4

    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于3月15日发布,6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标准宣贯工作,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协调统一,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局)联合组织召开长三角区域首批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宣贯培训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标准制定的总体情况,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大气处提出了标准实施建议,标准编制负责人就标准的立项背景、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

    《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起草。该标准规范了数据审核方法、监测网络质量保证措施、基本配置仪器运行维护和质控措施,统一了长三角区域大气超级站监测数据质量标准,填补了国内有关标准的空白。《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和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起草。该标准规定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管理和技术要求,适用于长三角区域开展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作,可有助于长三角区域VOCs无组织排放的管控和减排,并推动长三角区域产业绿色升级和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本次宣贯培训面向“三省一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采用视频直播线上培训形式,并进行了线上互动和交流答疑,累计观看近3400人次。作为第一批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统一项目,它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本次宣贯培训,加深了长三角区域有关部门和企业对该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加快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工作向深里做、往实里走的步伐。